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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时余理解不了温允的内心世界,多大点事,伤心啥呀……

不过她没说出口,蹲委屈得蜷成一团的温允面前,费劲低头看看,几近趴地上瞅人了都,搜肠刮肚憋了老久,勉强琢磨出一个馊主意。

“哎呀,不要哭了嘛,乖啊。”她说,“这样吧,我爸还活着,你爸走了,那我把我爸让给你,好不好?”

温允愣了愣,瞪大眼看着她。

赵时余还有点不好意思,边说,边挠挠后脑勺:“我爸住另一条街,离我家挺远,他有时候会来看我,就是……就是他是穷光蛋,没你爸有钱,可是他很帅,好多人都喜欢他。反正我家公讨厌他,不让他来,你要的话就给你吧。”

她的大方过于惊骇世俗了,一般人想不到,惊得温允不哭了,呆呆的。

赵时余比同龄人更早学会取舍,她也不喜欢她爸,她喜欢温允,用不喜欢的换喜欢的,是一笔绝对划算的交换。

打从见到温允的第一面,赵时余就喜欢上了她,而且是十足明确的那种喜欢,无关情爱,单纯的不掺半分杂念,出自心底里的喜欢。

赵时余稀罕全天下所有长得好看的人或物,她在这方面深得赵宁的亲传,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温允是好看的人,比她见过的其他男女老少都好看,白白的,五官立体分明,跟画出来的似的,像洋娃娃……不对,比洋娃娃还精致。

赵时余词汇匮乏,形容不出来,她偏向温允,毫无悬念。

当年赵宁为了一张脸冲昏头脑义无反顾,现今赵时余更甚,小朋友对自己喜欢的伙伴一向力所能及,不止亲爸可以给,其余的什么都可以分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