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檀珠正专注吃饭,总觉得宁闯的眼神有意无意飘过来,等她看过去,他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根本不与她对视。
几次下来,季檀珠不耐烦了:“看什么看,有话直说。”
宁闯也不是能憋得住心里话的人,既然她都提出来了,他索性直接直接问:“你那脖子上是什么东西,被虫咬了?”
季檀珠摸了一把,两指捻了捻,又扯过衣领看了看,道:“应该是胭脂吧。”
宁闯眉心蹙起,重复一遍:“胭脂,在哪蹭的?”
“客栈老板的女儿,她今日用了新的胭脂膏子,你别说,颜色还挺鲜亮的。”季檀珠灿烂笑着,“还带着玫瑰香气呢。”
想起白日里的乌龙,她笑容中带了些无奈,还想继续说些什么,却听见宁闯冷不丁来了一句:“你还挺得意。”
季檀珠不知道他又闹哪门子脾气,就把白天的事当笑话迂回将给他听。
“说起来,我在山下,还有人把我误当成当男人。”季檀珠说,“我看起来有那么像男的吗?”
宁闯垂着眼,从季檀珠这个角度,不好看见他骤然缩小的瞳孔,因而错过他的失态。
不过他倒是能用余光看见季檀珠敛起笑容,明显是不太喜欢被认错性别。
“不像啊。”宁闯的嘴比脑子还快,“谁会把你当成男的啊,哈哈。”
他的心随着自己的笑狠狠跳荡两下,随后,他继续给自己的话打补丁:“我的意思是说,你俊俏,被认错了也很正常。”
季檀珠深以为然:“是吧,我也这么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