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页

——竟能害得两个人,末路般走向兰因絮果的今朝。

谢璇衣蜷缩在角落里,眼皮颤了颤,慢慢阖上双眼,环抱着双膝的手用力扣紧,留下鲜红的指痕。

脑中一片混沌,像是苍白,唯余一个念头尚且清晰。

沈适忻要成亲了,也许要用着他的戒指成亲了。

他甚至不敢多想,那位吴家小姐看到这样新鲜的款式,脸会有多红,笑会有多甜。

沈适忻没合拢的窗开着一条细细的缝,月亮西斜,恰巧漏进来光亮,像是蒙在轻纱里一样柔和。

那一条细长的光亮落在谢璇衣的手指间,本就苍白的皮肤更透明了。

左手中指上,刺目的烫伤旁,有一条均匀的浅色,边缘透着粉,并不引人注目。

像是……戒痕。

-

“阿忻,你来看看,好看吗?”

繁茂的柳树还是深绿,偶然垂进一枝,轻轻打在外开的窗上,瘦长的影子在灰砖地板上轻轻晃。

头一次体会宿醉的滋味,第二日上学时,谢璇衣的头还有些痛。

他甚至怀疑自己酒还没醒,否则怎会问出这么傻的问题。

他想让沈适忻看的,是自己前几日的设计图,两只戒指。古代没有所谓的铅笔,他用碳条起的稿,又反复拓印好几遍,用最细最尖的笔锋勾勒出线条。

他没有专业学过美术,专业也和画画八竿子打不着,只是全凭着记忆在笨拙地做。

见多识广的沈适忻看了两眼,用一种复杂又不忍的语气安慰他,“好看,很少见的风格,有什么意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