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昆虽然想讹一笔,但定然是真的家中有人去世,有尸体,才会去公堂讹诈。
而他也没必要谎报身份,可见这管家,应该就是董府管家。
池东清的手微微发着抖,他拿起另一卷记录董家案的卷宗,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泰安十五年初,董家日益衰败,老管家还乡,新聘管家福喜。福喜为连州人士,年轻体壮,与南儿互生情愫。
福喜是泰安十五年初就入的董家,一直到十六年三月入狱后暴毙而亡。
那这中间,十五年十一月,因痨病而亡的管家,是谁?
董府十五年十一月已破败到需要董昆去讹钱,不可能还有闲钱聘请两位管家……
此外,福喜是西南方的连州人,在公堂上,却用宁县独有的“黑岑鼠”来形容南儿,甚至在十五年年中后,开始帮人除鼠。
倘若,第一个连州人福喜,在十五年十一月左右,因痨病去世,董家迎来了第二个宁县人福喜呢?
福喜这个名字很常见,董家人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而当地人虽然知晓,也不会特意记录。
在董家案中,胡珏写的结案卷宗上,只轻描淡写地记录,泰安十五年初,董府老管家还乡,新聘管家福喜,年轻体壮,与南儿互生情愫。
这样写,所有人都会默认,这个与南儿纠缠的福喜,就是十五年初的福喜。
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