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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体力不支,他直接躺在地上,青丝随之散开,那张痛苦的脸突然扭曲大笑,笑地干咳不止。

实在看不下去,任卷舒借助法力给他疏通气息。片刻后,那咳声才停止,嘴角又涌出一抹鲜血。

应是疯够了,忆乐平静下来,眼泪还在流,顺着眼尾流到头发中,他缓缓开口道:“我不甘,我不甘。”

任卷舒想要出口安慰,但那些枉死的妖和人,哪个不叫冤,万般情绪涌到心口换来一声叹息。

“那些惨死的人有谁会甘心,你家财万贯也享受了二十多载,气数已经走到尽头,命虽短些,也算有福气。”任卷舒不忍看他一眼,等等让同其尘超度上一番,了结这一身怨气。

“家财万贯,二十多载。”忆乐喃喃着,突然苦笑起来,“家财万贯?父家确实算得上小富,可惜了,我那父亲也是个短命鬼。母亲又为妾室,父亲还未入葬,就被正妻赶了出来,仔细想起,我那时也不过八九岁,吾妹还在襁褓中,连肚子都填不饱,家财万贯?”

任卷舒这才想起茶馆小二所说,‘他刚起家的时候露过面,那时都觉他是毛头小子,没人记得,谁能想到以后啊。’当时竟没仔细留意此话,被自己先入为主的观念所紧固,还以为他本就生于大富之家。

“后来连年饥荒,妹妹还未学会走路就没了,乱世下母亲受人凌辱不堪自缢,刀还拿不稳的年龄,也是我第一次杀人,我替母亲报了仇,现在都记得那人死在我脚下的模样。”忆乐说着侧脸看向她,好像在用那张清秀的脸问,‘你可还觉得我有福气。’

他讪讪收回目光,这个故事还没完,“后来为了活命,去偷了两个馒头,也是倒霉,偏偏被那老板逮到,几十文钱把我卖给了商人做苦力。本以为有活干,就能填饱肚子,可你说他为何叫‘苦力’?在那里是不分昼夜的。后来我逃了出来,觉得以后便是好日子了?”

这一生光景在脑中重现,忆乐苦笑了下,“也是愚蠢,辗转几载头脑才精明起来,借着他人势力开始经商,这个世道,商人最为下等还不如平民。那又怎样,我还不是日进斗金,吃穿不愁。平江城有难时,还是我,是我忆乐鼎力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