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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杏春淌 酉十六良 1037 字 2个月前

律官看了眼小孩,忧心难安,述状时,停顿了许多次。讼师生的一张白脸,诡辩起来,字字黑心。

“大人说他是被骗上楼,可有证人证词?”

“没……”

“那大人是如何肯定,他是被骗上楼,而非主动相邀。”

律官怒瞪着她驳斥道:“孩童尚年幼,心思单纯,你莫要空口污蔑。”

“年幼即为单纯?可笑,若律官所言是真,怎会有孩童故意上门,事了勒索钱财。”

“讼师所说与本案毫无关联,本官无需辩驳。按照律法,十岁以下的孩童遭受侵害,即便没有证人佐证,也皆遵照口述证词判案。”

“小师虽不懂律法,但却懂得一二字,敢问律官,你这位告状人,如今多大岁数了?”

“我看过他的户籍,旭和六年生人,而今不过八岁。”

“清官大人,小师这里也有一张他的户籍,上面的岁数,可不止八岁。”

眼看着讼师掏出布帛,呈递公堂,律官连忙让小孩拿出户籍,细细察看一番后递交上去。

两张户籍,除了生年,几乎一模一样。

衙官拿着凸镜一一对照,又和一旁的书堂下私语纷纷,小孩难免紧张地抬头看了眼律官,却见她眉眼忧愁难解,心下也愈发不安。

半炷香已过,衙官缓缓抬头道:“根据新律,由司民署盖章后的户籍,还要经过官府核章落印方可具有法律效应,律官提交的这份户籍只有盖章,而讼师这张,章印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