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盯着宁欢的睡颜,认真琢磨起这个问题。

最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

他需要个孩子,需要个继承人。

即使宁欢没有他的血,也没跟他姓。

他想起自己见过的、别人家满地跑的小孩,哭闹起来没完没了,还得陪着还得教育,等真靠到对方二十岁,他不得半截身子入土了?

宁欢多好。

已经能跑能跳,能说会道,上床认识男人下床认识鞋,下雨还知道回家。

偶尔知道回家。

养着宁欢,就能看着他从现在的模样继续长,何况肯定长不歪。他们之间的代沟浅,说得上话,也比从头养个婴儿方便。

说一千道一万,顺产哪有顺手快。

黎川柏在心里把这理由嚼了嚼,愈发觉得在理。

他一边总结,一边将鼻子埋在男孩的后脑勺上不断乱蹭。

宁欢的头发上有点洗发水的香味,还有一股让他着迷的小鸡崽子味。

“小坏蛋。”

往后的日子里,宁欢每天都会奔向拳馆,风雨无阻,宋家格也越来越喜欢他,不过却发现江屿知没再来过了。

他给江屿知发了条“宁欢进步挺大,你不来看看?”,怎料消息发出去石沉大海,连个已读都没见着。

现在黎川柏偶尔也会去接宁欢了。

大多数时候他就坐在等候区的长椅上,目光隔着玻璃,望向擂台上的男孩。

看见宁欢打得虎虎生风,他眼里的笑意根本止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