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面前的男人并不知道顾鸢的过往和一改做派,也并非泼天富贵的家世;坐在顾鸢身边时,情不自禁地起了层薄薄的鸡皮疙瘩。
他神魂颠倒,又自残形愧;开口说话的劲儿中不自觉带了一丝讨好的意味。
“你是第一次来吗?”男人问,“我都没怎么见过你。”
是个蠢问题。
顾鸢不由弯起唇角。
“以前常来,”他懒洋洋地回答,“不过我的前男友很小气,不喜欢我晚上出来玩;这半年多便就不怎么来了。”
顾鸢的态度过于从容、松弛;一下便让男人意识到自己面对着是位真正的“玩咖”。
他当然不会在意这点,反而还暗自庆幸。
若不是对方玩心重,认真交际挑选的话,自己绝对是最先被刷下来的那一批。
男人咽了下口水,于是又问:“前男友?怎么,因为这事分手了?他还真是不知好歹。”
他知道自己说的话,流露出来的态度、神色都舔得很;与急急摇着尾巴的公狗别无差异。
但谁能不舔呢?
顾鸢只是轻飘飘地朝他望了一眼,男人的骨头便酥了一半,嘴巴自动开始说些不过脑子的话:“如果是我的话,我就不会在意男朋友出去玩。大家都是成年人嘛!管得那么紧干什么?”
真的很蠢。
酒保认识顾鸢,工作闲余还特地竖直了耳朵听八卦;听见男人说这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老天爷!就这段位!这条件!怎么好意思上前同顾鸢搭讪?
是,顾鸢在南城确实算来者不拒的交际花。
但且不说对方的“前男友”和“现男友”都是极不能惹的货色,单说他玩得最开的那几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