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让程英纵愣了一下,“什么意思?”
“程回已经找到了他的母亲,他大可以早早带着他母亲出国。如果他想,估计您都找不到他,但是他却没有这样做。只剩下一个原因,他想带贺兰念一起走。”
魏梁镜片上划过一抹苍冷的光,“程回想要带走贺兰念,就不能让贺兰念在这里有牵挂,葡萄园是必须舍弃的。”
程英纵若有所思,沉默不语。
“你知道程回最难被驯服的是哪一点吗?”程英纵冷声道。
魏梁摇了摇头。
“是他的傲骨。”
程英纵不由想起程回小时候,像世界上最野最烈的小兽,背上支撑的全是不屈的傲骨,眼中全是对他的恨意,但这可太让程英纵喜欢了!他平生最喜欢驯服,越烈性越能激发他的征服欲。
为了打折程回那一身傲骨,他把那个女人关起来,让程回去外面跪着,跪到他高兴,他才能见到他妈。
程英纵当然不会让程回每天都见到他妈,有时候半个月,有时候三个月,最长的一次是一年但是程回却每天都跪在那里,十年如一日。
这就是程回,对在意的人近乎偏执的执着,甚至可以让人踩在他背上任意践踏。
他认定一人,便是永远,是不会改变,有一个词浪漫的词叫“至死不渝”?
至死不渝这个词让程英纵厌恶的扯了下嘴角,眼中闪过轻蔑。
但是这一刻,程英纵终于相信了程回对贺兰念产生的所谓的爱情。
虽然程英纵不理解爱情是何种感受,但是只要能让人身不由己,能牵制程回,那对他来说就是好东西。
或许以后拿来牵制程回的人,可以换一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