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三更被陌生人撬进家门怎么想也是件吓人事,尤其是这处房产位置稍偏,周围没有所谓的“邻居”,可陆痕钦半点情绪起伏都没有。
给了三分钟了,他冷淡地想着,往回上楼走九个台阶就能拿到枪。
再次下楼,他闲散地垂着手臂,将枪自然地贴在腿侧,保险已经下了,见到人的那刻就能送这位私闯民宅的家伙去见上帝。
陆痕钦就这样踩着拖鞋、套着棉软休闲的家居服毫无防备地走完最后一阶台阶,自信到有些过于自负。
不是专业人士的话没多少人开枪能比他快,如果有,或者如果他发挥失常的话——
手腕内侧的惨烈疤痕隐隐发痒,好像有细长的虫子蠢蠢欲动地往血管里爬,又是雨季……
发挥失常的话,那也挺好,是命。
也不会再有人成天睁眼说瞎话地说他魂不守舍,说他总是想着自杀……简直是无稽之谈。
陆痕钦还未走入客厅便站定了,他挑起下巴遥遥望去,落地窗那里站了一个人。
窗帘规矩收拢在两侧,井井有条的家具陈设里,死物中间唯一一个活物显眼至极。
那人背对着他,一手按在玻璃上扶稳自己,侧着身子弯下腰在擦拭腿上的雨水,祂走过的地方滴滴答答地留下了湿淋淋的水痕,好像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
陆痕钦举起枪轻松地锁住人,大约有十秒钟的时间那人还是浑然不觉。
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