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页

看也没用。

这辈子,换我先找到他。

我收紧手指,把林烬冰凉的指尖完全包进掌心。

疼也得忍着。

活着的人,总得继续活。

——

酒吧的霓虹光隔着车窗玻璃,在林烬脸上投下变幻的色块。他闭着眼,睫毛湿漉漉地黏在一起,呼吸里带着威士忌的涩味。

我攥着拳头,指甲掐得生疼。

还是去找他了。

哪怕知道那人戴着婚戒,哪怕知道早就不记得1937年的月光。

引擎声在夜色里低吼,像压着火气的兽。后视镜里,酒吧门口那道清瘦的身影还没离开——程添锦站在霓虹灯照不到的阴影里,镜片反着冷光,看不清表情。

看什么看?

他现在跟我回去。

车拐过街角,后视镜里那道影子彻底消失。林烬忽然动了一下,额头抵着车窗玻璃,小声嘟囔了一句什么。

我没听清,但大概猜得到。

还能是什么?

无非是“程添锦”三个字。

等红灯时,我掰过他的脸。酒精把他眼尾烧得通红,像1938年忻县战壕里,他哭着给伤员截肢时的模样。我用指腹蹭掉他嘴角的酒渍,动作有点重。

他皱皱眉,没躲,反而往我掌心蹭了蹭。

这傻子。

永远分不清谁才是真的。

回到酒店,他瘫在床上,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无名指上的创可贴。我把他拽起来灌醒酒汤,他呛得咳嗽,眼泪都憋出来。

“顾安……”他声音哑得像破锣,“我好像……看见他了……”

知道。

不仅看见,还拉人手了。

我把毛巾扔他脸上,语气不太好:“看见就看见,哭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