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扑过来抱住我的时候,我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是幻觉,我知道,他手腕上只有留置针留下的青紫。
但我还是死死回抱住他,指甲几乎掐进他后背。
——是真的。
——那些炮火、鲜血、刻骨铭心的十五年,都是真的。
父母退出病房后,林烬的手指还在抖。他翻遍手机查“程添锦”的名字,屏幕的光映在他脸上,明明灭灭,像上海租界夜里不安的霓虹。
我知道他在找什么。
我也找过。
醒来第一天就查了所有民国档案,甚至托关系调了绝密史料。没有程添锦,没有左南萧,没有明德书店地下印刷机的油墨香。
这个世界干净得像被水洗过,所有鲜血都被冲进了下水道。
林烬说要去上海时,我立刻点头。
——当然要去。
——哪怕只是为了确认,那十五年不是我们疯了的臆想。
他母亲提起“林修远”时,我正靠在门外把玩车钥匙。金属的冰凉触感让我想起勃朗宁手枪的扳机。
然后我听见了那个名字——
修远。
心脏骤停了一秒。
1937年山西的寒风瞬间灌满肺叶,那个瘦得像竹竿的少年缩在难民堆里,眼睛亮得惊人。林烬给他取名“程修远”,说“姓程好,有人盼你走远些”。
现在他叫林修远,成了林烬的表弟。
老天爷,你他妈真会开玩笑。
去上海的路上,林烬一直看着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