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墨算不得什么活,叫她有空去瞧雁衡写的字。
少时两人在此喜好相似,练的是同样的帖,如今几年过去,她早已疏于习字,而雁衡许是浸淫沙场,字里多了几分沉稳和杀伐果断,也就与她不尽相同了。
纪云婵微微失神,便见他笔走龙蛇,一气呵成地写完最后几个字,便搁了笔。拿起来来左看右看,像是不尽满意。
事实上,雁衡远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淡定。
即便极力克制,下笔仍觉得异常滞涩。
写满那页不过两刻钟,他却觉得过了两个时辰。
待写完了,他拿起来瞧了两眼自己的墨迹,心想这写得什么玩意。
练字果然需要平心静气,前人诚不欺他。
红袖添香果然不可取,怪不得为人所诟病。
想着,又全否了,心道不失为一种意趣,总归是叫人愉悦。
于是雁衡愉悦地折了这张字,往旁边一放。
姑娘家浑然不觉他腹诽了如此之多,只察觉他写得不顺,抬眼看他时有些疑惑,像是在想为何写了一张便停下。
也是,凭着纪云婵的性子,该会觉得不打紧,写下去便是了,何况研的墨还剩许多。
雁衡对她这点是真敬佩。
只是自己从不这般,且比起自己写,雁衡此刻更想看她来写几个字,想透过她的字、她写字的身影,窥视些青梅竹马时的吉光片羽。
于是他起身到身后的书架寻书,欲盖弥彰道:“纪云婵,替我写封信。”
“哎。”纪云婵应着,不觉有异。
她往书桌内侧站了站,蘸了笔,预备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