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起欣长手臂又拿过一个文书放在掌心里,有一搭没一搭地批注翻阅,

殷稷提着狼嚎,正要落笔,就听到官署衙门外一阵密集震耳的击冤鸣鼓之声,

男子冷白削瘦手骨里提着的狼嚎笔一滞,抬头犀利朝外方向瞧过去一眼,

眉头紧紧皱起,

“大人,官署衙门外有人带着状师击冤鸣鼓,”

殷稷耳朵又没聋,自然听得到,

“去大堂,”

“喏,”

按我朝律法,若是有百姓击鼓鸣冤,就要做堂审理不可推诿,

击冤的打鼓是摆放在百姓子民触目可及的大门之外,只要有人击鼓鸣冤,就会被百姓子民观望窥见,若是不为百姓子民受理案件,众目睽睽之下会伤了民心,被子民悠悠众口一传十十传百,最终定然会失掉民心,

是以,只要有百姓子民击鼓,地方官员就必须要受理升堂办案,

按理来说,殷稷只是个通判大人,真论起来就是知府从旁辅佐的副手,

但架不住梧州知府不顶事,称病并不上衙,又怕沾染上麻烦,将官署衙门一切事宜都全权交予通判处置办理,

又再加上,殷稷本就是个狂妄不可一世性子,他打从心底里头就从未认可过自己区区一个“通判”大人身份,

自感身份高贵,受理一个区区小小州郡案子,为他子民百姓申冤,并不是什么大事,真没怎么瞧得上眼,

况且过往就有前任通判大人代替知府为他鞍前马后,主案坐堂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