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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叔:“…………”

“小姐,也不必如此有自知之明。”

落朝颜清醒无比:“我不能太喜欢他,他更不应该喜欢我。”

如果她完全喜欢上小尾,骨子里的恶劣本性极有可能让她控制不住理智。

而小尾性情乖巧,任予任取,遭殃的只会是他。

漂亮的小花瓶应该不染尘埃,而不是落进她这样污浊的怀抱里。

季叔默然,小姐做事素来有自己的打算,旁人能劝说动的事,都是她有意放矢,眼前的情况,他再说也是白费口舌。

他目光移向瓷杯,叹道,“先让公子服药吧。”

落朝颜拿过,走到床边,将冻得浑身僵硬的少年揽在怀里,满杯殷红,她视线停留许久,神情为难,“若不是它有百毒不侵的功效,我当真不愿给小尾喝这脏兮兮的东西。”

不脏,才不脏呢。

意识到即将要喝下她的血,宿客眠恨不能紧咬牙关,他想想就难受,根本没有办法咽下去,只觉得自己真是废物,一味拖她后腿。

可血被放出来,又不能再输回去,况且他若真的喝不下去,岂不是白费落朝颜一番苦心。

更别说,“小尾,听话把药喝完,以后再也不会生病了,乖。”

耳边落朝颜句句温柔,字里像蘸满蜜糖般甜,宿客眠听得眼眶发热,他是被丢弃的孤儿,被福利院收养,后来被奶奶领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