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帮互助嘛。
宋瑾把想法一说,季舒白满口应承下来,让宋瑾先写,写好了他做第一个读者,自然会帮她润色。
“待你写成第一本,我帮你拿去给那些举子士人看看,就当做给你‘行卷’了。”【1】
宋瑾问他:“万一写的不好怎么办?”
食铺里的听书人跟举子士人那可不是一个水平的,宋瑾有些紧张起来。
“有我在,别的不行,写写文章还是有保障的。”
宋瑾这才安下心来,于是她收下了一个另类的学生,天子门生季舒白,开始教他用阿拉伯数字替代文字,连着算式等一并教给他。
季舒白倒是聪明,跟在宋瑾身边不到半日便学了个透,这让宋瑾有些泄气,她学做文章可学不来那么快。季舒白却觉得很好,学的慢他就可以经常来,那就可以常常见面了。
于是自那日之后,季舒白常常在夜间出没柴家,一盏昏黄烛火下,宋瑾写着一页,季舒白手上拿着一页,一边看一边帮她批注修改,这一改便发现了羽毛笔的好处。
他拿着那只笔在手里爱不释手,硬笔头比软笔头写字轻松多了。
“这个可以给我么?我回去多做一些,出门在外使用实在方便。”
“可以,批量制作要给专利费的。”
“什么?”
宋瑾又乘机讹了一笔银子,还好这次是衙门公费。
宋瑾的日子开始忙碌起来,上午写《罗密欧与朱丽叶》,下午给保保授课,晚间要么点着蜡烛继续写书,要么给保保备课,准备些有意思的事情给她第二日做,免得她失去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