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你的教区有房子,”希斯克里夫手插进马裤兜里,交叠起腿,语气比他更简慢,“德比伯爵愿意证明,我以后会定居在你的教区,我会为我的婚礼额外给你五英镑——献金,够么?”
牧师尴尬笑道,“够!够的。任一条都够了先生。”
显然,他的反应已说明,签发结婚许可时他受《教会法》约束,但更受钱权威慑。
“我有个问题。”开口的是贝拉,“如果有两个名字,结婚用哪个都有法律效益么?”
希斯克里夫微微一滞,脸上那不经心地轻蔑凝固了,仿佛被已濒死的猎物反咬了一口般,饶有兴味地挑起眉毛。
“两个名字?按照上帝的旨意,结婚只有洗的真名才有效,女士。”
希斯克里夫,你是要用索恩这个假名字,结没有法律效益的假婚;还是回去吉默屯,用真名,在凯瑟
琳面前结婚呢?
“伊莎贝拉,你放心,就算是在伦敦,我也肯定用希斯克里夫这个名字,和你结婚。”
“您了解伦敦本地人,”她问得仍是牧师,“了解这里的上流社交圈,不知他们,对于圈子里有人曾用假名社交,是什么态度呢?”
这时代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身份证,这种分散的、非标准化的系统,为使用不同名字留下了空间,但做得到是一码事,被人发现后会不会被接受,只怕就是另一码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