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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走东西,没有打120。

如果不是他,郑海阳也许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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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山月在发现这件事后,连续两个晚上没有睡觉。

每天在房间里,她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的,在网上搜索资料。

见死不救犯法吗?要付出代价吗?

很遗憾,不犯法,并不需要。

拿走案发现场的物品犯法吗?

也许犯法,但是那本就不是郑海阳的东西,而是那个人自己的,且只有冯山月知道它曾存在于郑海阳的包里。

再说,如今要怎么去找到证据?

冯山月的手机里有照片,但如果那个人回去把画烧掉,扔了练习册,她该用什么方式指证他,甚至他拿走的东西与案件没有关系,很可能只会被批评教育几句,就轻轻放过。

又来了,又是这样一件微小之恶。

冯山月把自己闷在被子里,窒息感由内而外压迫上来。

她大可以现在就拿着手机里的证据,去警局报案,要求他们调查这个去过案发现场的人。

然后呢?

一个未成年的高三生,作了一些上不得台面的小恶。

偷偷画女同学的半裸画,很恶心,但最多只需要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