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我没什么不同,最多的印象,是她背着药箱跟在袁光霁身边,做任何事都很专注投入,不单单对着某个人,她对谁都很好,军营里的将士也都喜欢她,喊他袁小郎。
那年剿匪,我受了点皮外伤,袁光霁不在,是她帮我包扎的,伤在后背,我够不到,所以才”
“表叔不用刻意解释。”越解释,越刻意,沈厌捏着拳,面上云淡风轻。
闻人奕了然,继续说道:“她第一次给人涂伤药,非常稳重。”
“没了?”
“你还想有什么?”闻人奕反问,眉微微挑起。
沈厌:
“表叔铺垫太多,后续不够有力。”
“那我尽量讲的精彩些。”
“那也不必。”
闻人奕笑,年轻真好,不管再冷静的性格,稍稍刺激便能瞧出跳脚的冲动。
“秋日狩猎,她和郁青分到一组,猎了几只兔子,非要养,郁青便给她找了几个笼子,跟药草等物放在库房那个院里,关朗和庞蒙也很照顾她,将那些兔子喂的很肥”
“我是想听表叔和秦四姑娘的事。”
“那日,我将猎来的东西都送给她了,其中有件油光水滑的山羊皮,她最喜欢,拿去做了条领子,一整个冬日,她都戴着。”
沈厌唇勾了勾,抬头冲他笑说:“何止,嫁给我后,她也一直戴着呢。”
原来是他送的东西,难怪,用了许多年还视若珍宝。
闻人奕似乎没有意外,沈厌觉得憋闷,又道:“我要是知道她喜欢养兔子,便该看好些,大婚时她收的那只胖白兔,不小心被我送她的小狼咬死,吃掉了,真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