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黎看他几眼,想说在这地方玩手机哪有回房间舒服,但想了想还是没理,过去找她的画包。
兴许在她之后又来了几个人,画包堆叠在一起像个柴火垛,池黎的被压在底下,只能勉强看见根背包带子。
她弯腰去拖它出来,拽动时不小心被谁的背包带子绊了一趔趄。人没事,但旁边的画板和笔筒被撞倒乒乒乓乓落了一地。
符霄闻声抬眼,就看见池黎这副狼狈样。
他想起身过去帮她收拾,屁股刚抬了一半就被人截胡。
要说截胡,严格意义上也算不上,只是池黎的同学吃完饭出来看见她这情况好心帮了一把。帮
她扶画板,又和她把散落出来的画笔一支支插进笔筒。
符霄见状,刚抬起的屁股又坐了回去。
他总觉得这种时候他不该露面,即使池黎可能已经看到他了。
这应该叫做避嫌吧?他觉得。
可避他妈哪门子的嫌,他和池黎明明昨天才刚见面。
符霄收了手机,远远看着池黎蹲在地上捡画笔。
她背对着他,蹲在地上一小只,薄薄的白色衬衫裙微透,能隐约看见一节节的脊柱骨头。
她左手腕上带了条手串,与之相伴的还有根细银镯。捡东西时,手抬手落,两个小物件磕在一起叮铃作响。
符霄盯她几秒,又看看她旁边的同学,最后站起身来收了手机。
他感觉自己这会儿特像被藏起来的地下男友,还是上不了台面的那种。荒诞又离谱,怎么琢磨都怪的不行,而且心里这种莫名其妙的滋味来的还没有缘由。
实际上,不只是他,还有池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