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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寻光理解他的意思,“所以小陶哥你认为《第三医院》是好剧。”

陶庆国笑,“《烈火英雄》和《刑事大案》也是好剧。”

一个科普消防,一个科普犯罪。

余寻光的脸有些发红,不是热的,是得到认可的满足。

“我想一直拍对大家有意义的剧。”

凌爽阴侧侧地,故意讨嫌,“后面的剧就没意义了,谈恋爱去了。”

陶庆国抽空瞪了他一眼,“谈恋爱也有意义,《风雅颂》和《群鸦风暴》都好看。”末了补充,“《金满桐庐村》也好看。”

他拍了拍余寻光的肩,“不一定要有意义,俺们老百姓喜欢就行。”

余寻光用力点头,“对,喜欢。”

陶庆国一手一个酒杯,把余寻光的杯子端起来递给他,和他碰杯,“人生那么长,哪能一直做有意义的事?”

余寻光低头喝了一口。

陶庆国看着他笑,“所以一直坚持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就好。就像你,你喜欢演戏,那就一直去演。”

余寻光平静又幸福地回望,他明白他的意思,“就像小陶哥,你喜欢村子,所以你愿意在这里生根。”

陶庆国的眉目都舒展开了,“是的,我爱这里,我想守好这里。”

他们身上闪耀着信仰与目标,那光芒太晃眼,凌爽的眼睛莫名微红。

他看着陶庆国,声音飘在炙热的风里,“年轻的生命与古老的村庄,你不会孤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