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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里的一周,南知意的身体逐渐好转,医生确认没有其他问题后,亓官宴才肯放她出院。
老太太不放心,本想着让俩人回老宅长期住下,但学校里的事还没解决,亓官宴按照南知意的意思婉拒了老太太,跟她保证晚点一定搬回去住。
出院后,南知意的画稿也顺利通过,她拿到三千多块钱后,第一件事,先给亓官宴买了一条手链。
当她坐在餐厅,满心欢喜地给亓官宴戴上手链时,亓官宴嘴角抽了抽,她这什么审美?
准确来说,这不是手链,是手串,或许让他祖母用来盘珠子更合适。
十几颗黑曜石大珠子串成一串,中间夹杂了两颗纯金珠子,最令令人费解的是,手链里串进来一个成年男人大半截手指那么大的金貔貅。
金光闪闪土豪气十足,恐怕只有腋下夹包,挺着肚子的中年暴发户能镇住。
亓官宴的皮肤冷白,腕骨线条分明,他平常有戴手表的习惯,南知意觉得他的气质戴上黄金手链更显贵气。
她满意整理了一下黄金大貔貅,让它跟亓官宴手腕上昂贵的表盘紧紧挨着。
南知意抬头,眼神亮晶晶地,“我觉得你肯定不稀罕那些很贵的东西,但我送这个很有意义,营业员说貔貅招财进宝保平安,我还多添了几百块钱,要了大师开过光的,你喜欢吗?”
关键金子保值,不喜欢了,可以折旧换新款。
“……”
亓官宴一时无法评价自己喜不喜欢手串。
但面对她期待的眼神,他不由扬起唇角,散发自内心地笑着。
“喜欢,阿知送的,我会一直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