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这么你来我往,我就知道了小邻居的很多秘密。比如白马夫人怀孕时满心期待会是个女孩。于是给未出世的孩子取名「樱」,等白马探生下来才改成了发音相似的「探」。他起初十分不开心,等到发现自己的名字字母重新组合后便是福尔摩斯就开心的不得了。再比如他总是喜欢打扮的跟福尔摩斯一样,怀里还总是揣个表,时不时装模作样的拿出来报个时。

我实在不能理解这个智能手机什么功能都有的年代怎么还有人用怀表,就不怕丢吗?

不过我和他做朋友可不是因为白马夫人——哦,抱歉,她坚持让我称呼她为卡莱尔女士——重申一遍:卡莱尔女士做的饭。

而是因为他长得好看,声音好听,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做饭很好吃。

可能是因为我所有的天赋点都加在了拍电影上,我做的饭压根不能吃。

这不恰巧说明了上帝是公平的吗?给了我出色的外貌和世间少有的天赋,总得在别的地方少给点什么才对,否则让别人怎么活。

“我爸爸竟然让我去当阿森纳的董事,他在开玩笑吗?虽然我不是热刺球迷,但切尔西的球迷也不能去阿森纳当董事啊···”

我絮絮叨叨的说着他不在的这段时间发生的事,然后,他问:“你的剧本写的怎么样了?”

锅里的红烧石斑鱼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汤汁咕噜作响,他舀了一勺酱油洒在鱼背上,旋即盖上了锅盖。

我这才把注意力从鱼上拉了回来。

“还行吧。”我敷衍着。

他把汤勺丢进洗碗池,打开水龙头,流水冲刷着不锈钢,带走了油污。

“你要不要换个题材?”他问。

“什么题材?”

“悬疑,你不是喜欢希区柯克吗?”他关掉水龙头,擦干手,在我对面坐下:“你瞧,活着的素材库。”

他指了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