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那种环境中生存下来,单是聪明会写文章可还不够。
接下来怎么办,怎么说,他虽打好了腹稿,可真到了决定关头还得靠这位沈参军。
他在这四五年忙碌未见成果,难得有一个变数,自然要抓紧这根救命稻草。
小插曲过后,一行人接着沿山路往前。
不多时,有飞檐从山花里探出一个小角,红粉映着绿瓦,煞是鲜艳美好。
遥遥一望,已让人心生向往——不单是为了美景,更是为了太守等人久坐衙堂,在爬山一途上欠缺了些经验;
在原住民鹿慈英及鹿的衬托下显得过于狼狈,实在是给我朝丢脸,而给前朝长了威风。
此时此刻,若有热茶一杯,圈椅一把,再来些名家字画可作赏析;
也许还能稍显我朝文脉,勉强扳回一城……
然而太守的一切美好幻想都在看见小亭的匾额时随风飘散了。
“衮……水……亭……啊,太守,此上所书可是‘衮水亭’三字?”
长史一向在太守春风化雨般的治下修炼眼色,最是知道太守什么时候想做什么。
此时一捋胡须,朗然昂首,半是欣赏半是好奇地看向匾上狂草,不假思索地以吟哦声调念出其上内容。
念完极为谦逊地向上一报问,挺胸站直,翻掌前伸引导目光,以示自己唯领导马首是瞻。
然而太守的脸色却黑如收松烟的架碗底:
“长史有心。本太守虽老眼昏花,却还认识些字。”
长史眨眨眼,一回头看见同僚们都是一副把下辈子的伤心事都想完了才勉强憋住笑的精彩表情,忽然若有所悟:
太守给慈英太子教众回复的那个大写的“滚”字,还是他磨的墨!
一“衮”一“水”,合起来不正是那个大字!
长史顿时恨不能以死谢罪,无奈前朝余孽之首尚在跟前——太守大概也是出于此等考虑才没有当众给他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