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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声,只有细微的咀嚼声,若有若无。

李桃花怀疑自己听错,抬手将门一推——大片阳光刺入漆黑堂屋,扑鼻的血腥气喷涌而出。

李春生坐在木轮椅上,正在大口咀嚼一块血肉,满嘴满脸的鲜红。被阳光刺到眼睛,他皱了皱眉头,抬头看清来者,咧嘴笑道:“桃花,你来了。”

李桃花杏眸瞪圆,张口便是尖叫。

“你是太久没吃肉馋出毛病来了吗!”

院子里,李桃花用湿抹布狠搓李春生的嘴脸,眼神瞥到地上被咬断喉管的死鸡,气得咬牙,“你闲的没事啃这个活鸡干什么!你想吓死我吗!”

李春生的脸都被擦红了,却并不叫疼,反而十分享受,轻飘飘地道:“我打听到了个偏方,说是喝生鸡血,可治痿症。”

李桃花长舒一口气,活似一个被孩子气到说不出话的疲惫母亲。

“你从出生就是这个样子,”她颇为苦口婆心道,“要怎么逆天改命才能站起来?纵然想治也该听正经大夫的话,白梅姐不是说了吗,你这个只能调理,慢慢恢复行走,可要想让脚长成与正常人一样,除了回娘肚子里重新生一遍,没有别的办法。”

李春生沉默下去,缓慢张口,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失落,“我这辈子,难道就只能这样了吗。”

李桃花:“你也不能这么想,白梅姐不也说了吗,你不能成天坐着,软脚瘟这种病虽无法痊愈,但只要勤加练习,以后拄着拐杖走路也是可以实现的。”

李春生陡然激动起来,双目炯炯看着李桃花道:“我不想住拐杖,我想像你们正常人一样,能跑能跳,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李桃花也急了,“谁告诉你正常人就能想去哪就去哪的?我待在天尽头这个鬼地方一天都难受,你看我能走得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