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已经跟齐老师沟通过了,她没答应。
一是因为齐老师认为,这套资料是她辛苦劳动的结晶,这么多年的教学经验,学校居然这样理直气壮的要求她捐给学校,而且以后都不带出去给别人用,如果她拿出去了如何如何赔偿,一分钱不给她,赔偿金额却是高达六位数,简直是霸王条款。
她自己编纂的资料,为什么不能带出去给别人用?
就凭她在南江一中教书?
老师的收入有多低,难道学校会不知道,给这么一点点工资,干了一辈子两口子就分了个五十几平的房子,还不如人家领导干部的闺女呢,一毕业也能分到个两房,就这还想把人几十年的教学总结给垄断了,齐老师当然不干。
“我拒绝签下这个。”齐老师把保密协议又推了回去:“学校以前也有老师出过书,就算是行政单位,公务员也有出书的额权利,教育局也没有任何规定,老师出书的收入要归集体所有,老师的著作权,也归集体所有,就连公务员也有出书的,而且就我了解的,校长就有一本《青少年儿童教育问题》的书,是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而他也没有把版税跟创作主体捐给学校吧。”
如果说老师们在外面补习算是“灰色收入”的话,出书是老师和公务员们为数不多的,可以放在光明正大下的兼职。
齐老师还专门找过县里其他的人出书的案例,这是为了以后给她出版这一套资料铺路。
只等到这一届学生带出来,瓜熟蒂落了,这套资料在高考生里面的影响力可不要太大!
高考教辅,高中教辅这一系列的做下来,未来的市场潜力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