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我咬一口。”
“咬哪里?”
秦砡知道这是沈知行表达自己喜欢的一种方式,自然愿意纵着她,不过,在咬之前事先告知,这还是头一遭。
以往都是不管不顾突然就来上一口,尤其是在缠绵情深处,沈知行喜欢咬着她的肩膀。
尽管是咬着,但并不会太用力,所以也就是会留下一圈浅浅的牙印,第二天就会消退的程度。
听说,生理性喜欢一个人就是会喜欢咬她,秦砡以前还不信,遇到沈知行以后,她才觉得这句话确实是有一定道理的。
“想咬你的脖子和锁骨。”
沈知行凑了过去,把自己埋在秦砡的颈肩,用鼻尖轻轻蹭着,那股甜香愈发浓郁了。
“那你咬吧,轻一点,心疼我一下,我还是个病号。”
秦砡声调平平,却带着一听便知只得宠溺与纵容。
她没告诉过沈知行的是,她同样喜欢被她咬。
“我会疼你的。”
沈知行露出微尖的犬牙,印在她的颈侧,然后开始缓缓施力,感受口中的皮肤开始回弹。
“就这么喜欢咬我?”像小狗一样。
秦砡揉捏着沈知行的后颈,拇指和其他的手指按住软肉,揪起再放下,时轻时重,似是安抚似是鼓励,又似是惩罚。
“因为你的味道很甜,像大白兔奶糖一样,但是又没有那么甜,就很可口。”
沈知行叼着口中的软肉,用牙齿轻轻研磨,不疼,反而让人会感觉痒痒的,仿佛刚刚学会进食的小动物用磨牙棒磨牙。
“所以你是把我当成奶糖了?”
秦砡对她这个解释不做评价,因为她说的甜味,她肯定自己是闻不到的,至于沈知行是怎么品尝出来的她也很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