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基友无不忧伤地和我说:“我跟你说的这些问题其实你都知道,但是你就不改,这么多次了,你说你哪次改了?你既然都不听我的,为什么还要我来给你看文?”
然后我很认真地告诉她:“我是在综合我自己的想法后决定不听你的,不是说听都不听。”
我应该也说过,我永远是我小说的第一读者,如果我自己写出来不喜欢,那么读者喜不喜欢,关我什么事呢?虽然一般我写出来的东西,我怎么也不能称得上是满意就是了。
我是个很固执的人,在某些方面尤其是。
当时我拿那篇文去敲了我一个高中同学的企鹅,唉,其实我们很多年没联系过了,以前的交情基本上都是一起看书,她那时总会拿自己的生活费买书看,我因此蹭了她不少书看。我刚刚签约那阵子也找她看过文,她直接给我来了句:“你这写的什么玩意儿?”
我那时候确实写的很不是个玩意儿。
可以说,我其实没报太大期望,我只是想要她看到我的进步,就算还是垃圾吧,那也,是一堆比以前好一些的垃圾不是吗?我就是这么想的。
然后等来的就是当头一棒:“看完了……哦,我知道你这个序章就是结局吧,一般小说都喜欢这么写……”
我很震惊:“不是啊,你怎么会那么想?”而且我文档当时发过去还没15分钟,她是怎么看完的?就算三十年老书虫也没有那么快的。
然后我知道了,她是跳着看完的:“太枯燥了,看一会儿我就觉得自己要睡着了,感觉就像高中上历史课。”
我很喜欢历史课,我从来不知道她不喜欢历史课。好吧,重点也不在这儿,而是她说:“你这风格跟某某某很像啊,不过我不喜欢看她写的小说,你是打算成为她那样的作者吗?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