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昨晚简越过得很潦草,素来爱干净的一个人,一件t恤随意扔在沙发,她的牛仔裤也搭在上面,茶几上是喝了一半的冲剂,早就凉了。
林筝墨大致收捡了一下,把简越安顿在沙发上。
环顾四周,找到药箱,一些基本的退烧药也是有准备的。
我给她上个药就走——林筝墨心想。
狭窄的沙发躺了个简越,空间占用一半。阳台的日光照耀进来,刺得眼睛滚烫,林筝墨又去把窗帘阖上,屋内变得阴凉,才又规规矩矩坐在简越身旁。
林筝墨以前其实很少观察简越,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她觉得那样看一个同事很奇怪。
她不是觉得简越不漂亮,而是太漂亮,所以这样的肆无忌惮显得很诡异。
可现在——
眼神无意识往那张脸上飘,她曾经对这张脸有无数幻想,在一百万个思恋蔓延的深夜,早就对这个瞬间模拟过太多遍。
如今简越就躺在她面前,完美得就像试卷的标准答案,怎么填都是一百分。
林筝墨看得恍惚,发怔,思绪又飘到昨天。昨晚是她把她扔下,让她淋了雨又失眠,才变成今天这样的。
不能算强加因果,事实如此。
半夜还醉酒打电话凶她,她一句话不说,默默听着。她怎么就不懂反驳两句?好让林筝墨现在心里好受一些。
林筝墨看着简越,嘴唇苍白如纸,唇瓣有细微的,渺小的纹路,鼻梁尖而上挺。
没忍住,伸出手轻轻去碰简越的鼻尖,软骨绵绵的,像一个按钮。
我再戳两下就走——林筝墨自我说服。
她戳了,指腹向下滑动,又落在简越的嘴唇上,像一个赌了又赌的顽徒。
两瓣嘴唇之间有一个微型沟壑,手指碰上去时,像小孩儿坐滑滑梯,乐此不疲。
被来回触碰的人感受到点什么,迷迷糊糊快要醒来。
有人在摸我吗?——那时简越还睁不开眼,但感觉已经回温,渐渐有了意识和知觉。
她闻到林筝墨的气味了。
是一个梦吧?
可是触觉好明显。
刚开始嘴唇好痒,下巴好痒,下巴痒了一会儿,嗯,大概几秒,忽然脖子也痒起来。从左边到右边,那根手指,把脖子区域的皮肤好好欣赏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