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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到最末,李文彧眼眶泛红,又想着自己是在吵架,忍着哽咽不肯示弱,活像一只急了要咬人的兔子。

宋乐珩在此事上的确有愧于他,见他这副模样,下意识就想掏块帕子给他擦擦,可摸遍了怀里袖口,都没能找到手巾,只能讪讪道:“匪寨那几日,谁看得出你这辈子认个人还认得这么轻易啊……”

“啊你!”

“再者,你不知道自个儿从前是个什么名声吗?我哪敢轻易……”

话没说完,李文彧真就成了急眼的兔子,猛地抓捧起宋乐珩的左手,在她手上狠狠咬了一口。

宋乐珩惊呼出声,本能地缩回手来。远处的温季礼见状,也不由得往前迈了数步。

宋乐珩吃痛地看着大拇指底下被啃出一个发红的牙印,下了猛力的地方,隐隐还见了血,疼得她龇牙咧嘴的。

“李文彧,你属狗啊?怎么说着说着就要咬人。”

“谁让你不信我!你以后再不信我,我还咬,把你身上都留下我咬出的印子!

宋乐珩:“……”

好端端的,说什么荤话!

宋乐珩正是尴尬,李文彧见咬得重了,又禁不住心疼起来。他挪近半步,牵起宋乐珩的手,方才那点火气,眨眼就烟消云散了,连带着话音都软了下来:“疼不疼?我是不是咬得太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