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方景淮比起虞初,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懒汉,素日里也娇贵得很,不是晕倒在田间地头,就是晕倒在去干活的路上。

他为什么要给接过虞初的篮子,很简单,他吃了虞家的东西,虽然给了奶糖,心里还是感谢。

虞初把菜篮子甩手,立马高兴起来,撸起袖子看了看,胳膊上都印出来个印子。

她心中认为方景淮这个人还是挺靠谱的嘛。

长的好看,看起来有书卷气,衣服料子也好,穿的干净整洁,出手大方,吃相还好,关键是出手大方。

虞初嘴里还残留着奶糖甜腻的味道,那是虞初吃过最好吃的糖,也是虞初来到这里唯一能入嘴的东西。

得跟方景淮打好关系,自己得想办法成为方景淮在大前门村的好朋友,这样有什么好吃的,方景淮就会想着自己了。

她不拿东西,还算是轻松,脚下的步伐加快几步,语气也变得轻快:“方知青,你来这个村子多久了啊?”

方景淮只是看着冷漠,再加上被父亲方旭升逼着下乡那股气儿还没消,看着有些吓人,他其实性子特别像小孩子。

知青点的人干了一天的活都累得要死,顶多是吃饭的时候闲聊两句,再就是上工的时候闲唠嗑,增进增进感情。

可方景淮吃不惯知青点的饭,每次吃两口就回房间睡觉,上工呢,一天晕两次,跟别的知青都没有什么交流的机会。

能碰上主动跟他说话的虞初,他也还算热情,把篮子换了一只手提,回道:“来了半个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