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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是,我跟着他们进去,蹲在门后的角落,蔫蔫的打着哈欠,想着这一场闹剧要什么时候才结束,我要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属于我的时空。

“周总还有一会儿就来了,周先生你们先等等吧。”侍应生的声音很大,足够角落的我听见。

姓周?

这么巧,和周暮之一个姓。

“好的,可以上一杯牛奶吗?”周暮之拉着“我”的手,询问。

“好的。”

没过一会,侍应生端着牛奶进来,一只手托着托盘,不知道是不是技术不到位,开门的时候脚没站稳,牛奶洒了出来,门被开得很大,重重的砸在我的身上——虽然我没有痛感。

侍应生为自己的失误疯狂道歉,周暮之摆摆手,让他赶紧离开,说自己不会告状。他这话一出,那侍应生疯狂弯腰道歉,感激涕零,说自己会重新上一杯进来。

而我,为了防止自己再被无理的人开门砸中,还是选择离开那个小角落,坐在沙发的犄角旮旯里,目光长久停留在“我”身上。

怎么形容那个时期的我呢。

整个人看着要比现在开朗,头发也要短不少,看起来精神。最主要是看每一个人的目光,温柔又胆怯。

我咂舌,不偏不倚将视线落在周暮之和“我”牵着的手上。

眼前的两个人实在是□□爱了,如胶似漆的。

处于热恋期的小情侣就是这样,我看得出来周暮之从心底的喜爱,把人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心怕摔了。一杯牛奶咕嘟咕嘟喝下去都会得到一个夸奖,这实在是把对象当成小朋友。

我感到惆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