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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点想吃糖葫芦,你帮我买一个呗?”江迟砚突然朝林邬玦伸出手,一锭银子赫然出现在掌心,他笑着晃了晃手,道,“剩下的给你当跑腿费怎么样?”

林邬玦垂眸,又看到了那颗金色的痣,金银二色相得益彰,点缀在白皙的皮肤上,甚是好看。

嗓子突然干涩,他闷闷应了一声,拿过银锭离开了座位。

“接着!”在林邬玦离开酒楼的瞬间,一个储物袋精准扔进江迟砚怀里,他看都没看,迅速收进储物戒,回头朝后面的人点点头,这才悄悄查看起储物袋中的东西。

回到家中时已是下午,江迟砚一一将买来的东西摆好,林邬玦就守在一旁,偶尔搭把手。

近些日子天气热,江迟砚将他最喜爱的摇椅放到树荫下,惬意地躺了上去,随手拿了本画本子翻了起来。

“你要不要看?”江迟砚又拿出一本递给林邬玦。

不出意外,林邬玦接了过去。

他其实比江迟砚更爱看书,江迟砚虽然收集了很多书,但他看的敷衍,只当是闲暇时打发时间的玩物,看过了也就忘了,没看完也不会专门翻到上次的地方接着看。

但林邬玦不一样,他看的认真,很容易沉浸在剧情中,在无界门时便常把江迟砚的书带回去偷偷看。

午后的阳光很惬意,江迟砚翻书的手渐渐没了动静,林邬玦抬头一看,发现对方早已睡着,连书是什么时候掉在地上都不清楚。

光影斑驳,透过树的缝隙落在身上,不多不少,美得恰到好处。

小白窝在摇椅上被阳光晒着的部分小憩,偶尔会翻个身,或者伸个懒腰打个哈欠,柔软的身躯被晒得暖烘烘的,毛发光滑柔顺,摸上去的手感十分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