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江知味走近,容双得以窥见碗中无骨鸡脚的全貌。
厚厚的一层红油莹润无比,将胖乎乎蜷缩着的鸡脚肉,染得比琥珀还要透亮。佐料青花椒碧绿又饱满,泡茱萸色泽鲜红。连蒜片都染上了红油喜人的颜色,呈现出一种极致的诱惑。
江知味道:“只买了两斤带骨的鸡脚,我怕不够吃,还放了藕片、黄瓜、腐竹,都在汤底下埋着呢。”
原本还想放干贡菜的。问了才知,贡菜的本体莴苣,在这会子被民间称作“千金菜”。光听这名字就晓得,价钱贵得很,不是他们这种平民阶层能吃得起的。
椒麻大杂烩吃的就是个椒麻脆爽,少了吃起来咯吱咯吱脆生生的贡菜,还挺可惜的。
容双听她此言,迫不及待地想要抓一口尝尝,被江知味轻拍了一下手:“还不行,泡的时辰不够,鸡脚还没入味呢。”
“我瞧着挺入味了。”容双笑着,接过刘庆年递来的筷子,“就吃一口,其余的再放放。”
江知味应允:“心急吃不了好鸡脚,要是口味淡了,可不准嫌弃啊。”
容双嘴上说着“哪会”,筷子已经探到了碗中。
麻辣鲜香扑面而来。张嘴咬下,弹性十足的鸡脚肉颤颤巍巍,好似在齿间雀跃地舞动。鸡脚筋糯意十足又不乏脆韧,咔嚓一声,鲜中带麻的汁水旋即在口中爆开。
容双吃辣能力了得,吃麻的功夫却一般。那汁水麻得她连连咂嘴,半晌后适应了,回味着椒香在口中打转的滋味,幸福地眯起了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