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简则年龄还不够,吃了挺多苦,但最后他拿着挣来的钱拉着流光租下一间干干净净的、属于他们的单人房时,他还是高兴。

因为流光主动抱了他一下,身上香香的。

简则认为这是自己的人生高光时刻,值得用一生来铭记。

这些甜蜜的记忆,哪怕放在现在也令人印象深刻,可想到冷冰冰的现实,又梦幻般戛然而止。简则抿着嘴角收紧手机,停了一会儿才低着头又重复了一遍,语气很迷惘,“流光很难追的。”

经纪人想到那张照片,叹了一口气:“看出来了。”收集这位初恋的信息的时候,他光注意对方换男人如衣服的花边新闻了。

压根没注意那张脸。

昨天被简则挂断电话后,经纪人这才认认真真浏览了一遍。

照片一看就是偷拍角度。

应该是在某家超市门口,青年穿着一身及膝的长款棕色风衣,黑色长裤包裹着纤细笔直的长腿,半曲着靠在车门边,身量很高,像模特。

那时天寒,他披散着黑发,雪白的脸在白雾朦胧的阴雨天格外冷淡,抬眸不知在看谁,玻璃珠似的清丽狐狸眼还带着点不耐烦。

一种很有脾气的美。

令人情不自禁想跪在他面前,为他做点什么的高高在上感。

真不怪简则恋爱脑。

这要换成他,他也发疯。

经纪人没敢把感触说出来,简则可不算什么高情商艺人,平时上综艺脾气也大,早年还好些,红了以后就完全不控制脾气了,谁都能骂一句。

不过他业务能力超标,粉丝能洗,说什么艺术家都有点怪脾气,这些黑料反倒无伤大雅起来。

轻咳一声,经纪人将意识从回忆里抽出,看着简则一动不动杵在那,“他还没回你呢?”

简则捧着手机,“回了。”

“回什么了?”

“一个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