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皮糙肉厚,不觉得疼。
真正疼的,似乎只有十四岁那年入雒阳。
他年少莽撞,从裴从禄的册子里偶然得知自己的生父之后,带着一腔救母的孤勇,还有一点对父亲的孺慕,远赴雒阳。
他赔上了半条命,一根舌头,却连覃敬的面都未曾见到。
听闻覃敬带着他的嫡长子去了邙山狩猎,亲手教他骑射。
而他真正的长子,血淌在砖缝里,还喘着一口气,却被人用席子裹了裹,趁夜色扔去乱葬岗自生自灭。
他不喜欢雒阳,不喜欢雒阳那些轻飘飘的贵人。
华美的裙裳很轻,素纱蝉衣被风一吹,便像雾一样飘起来。
人的命运也很轻,他们一句话,就可以断绝他投身从戎的路,让他一生都别想堂堂正正实现自己的理想。
……那就去做贼好了。
做贼有什么不好的呢?
律法、规则、尊卑贵贱,在剑下都将烟消云散。
见不得光也没关系,被人唾骂也没关系,至少他的命是由自己做主,而不是路边一条野狗,任由旁人来踹来杀。
死也死得有点尊严。
他的眼皮有点沉,好像听到了脚步声,裴照野握着剑的手紧了紧。
然而——
在死亡的命运找到他之前。
“裴照野!”
他的心上人先找到了他。
裴照野还维持着拔剑的姿态,却落进了一个软而香甜的怀抱中。
他骤然僵住。
“……我找到你了,我就知道,我会找到你的。”
红日喷薄而出,破晓下,骊珠紧紧地拥着他。
吧嗒,吧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