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国庆想要混出自己的人生来,他拒绝参军,新,出于迷茫和空虚跟一些社会青年鬼混,被人叫哥的时候,极大满足了他的心理。
他沉醉在这样充满江湖道义的幼稚关系中,和一个家庭不幸的女孩成了男女朋友,二人年纪轻,不懂事,意外怀有身孕,余国庆打算承担起责任,和女孩组建家庭。
奈何他根本没什么挣钱的本事,和女孩在破旧出租屋里吃泡面到肚里孩子五六个月,女孩坚持不住了,害怕自己会在出租屋生孩子。
余国庆没有办法,才带她回家。
回家挨顿打,好歹解决了事情,他结婚了,生下第一个孩子,但家里老父亲更加看不起他,整日嫌弃他,觉得他是个什么正事都做不出来的废物。
他老婆也嫌弃他。
余国庆实在不想在家里待,就把孩子扔给老爹,带着老婆南下打工。
他打工也没有很正混,挣得够吃就行,吃完再挣,钱没攒到,自然没法打回家里,余国庆一直都想发财,挣一大笔钱,要很多很多,一口气拿回去让余全友看看,夸奖他是个有本事的。
奈何钱没挣到,他老婆又怀孕了,两个人年轻时就在一起,在一起实在太早,等年纪上来了,看多了外面的花花世界,余国庆就没什么优点了。
他和老婆总是吵架,吵到老婆怀孕,又给他生下老二,他们在那个潮湿的出租房里彻底分道扬镳,只留下余国庆抱着还在吃奶的孩子不止该去什么地方。
最后他还是回家了,把小儿子扔到家里,不敢看老父亲厌恶的眼神,他再次转身逃离。
在南方待了很多年,余国庆还出过国,在在海上待了几年,后来认识一些国内的朋友,又跟着人搞什么木材生意,一年到头有七八个月泡在山里,他挣了些钱,起码有几十万,可时过境迁,当年万元户都能在村里装大款。
他兜里几十万,放现在连一线城市的首付都不太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