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闻听此言,惊奇又欢快地跑去试验了。至此之后,小白身上就经常被染色。

看到乖乖坐在花朝怀里的小白,今日估计用了胭脂,嘴角两颊、眼圈都搽了一些胭脂,显得还挺妩媚呢。

“走吧,今日带你去看你的大伙伴,烈风。”薄夏揉了两把小白的脑袋,可爱的小东西。

一行人去了城外的马场,魏修果然正在马场骑射。

初冬的冷意,也没影响马场的热闹,场中热火朝天。烈风果然是神气,满场傲视群雄。魏修下了马,牵着烈风到了栏杆边,拴在了上边。

檫了一把汗,才看着薄夏,“你怎么过来了?”

“好久没出来玩了,想过来看看马场,也顺道看看烈风如何了。”薄夏笑道,转头对花朝道,“让小白去找烈风玩吧。”

花朝放开小白,小白跳下地,迅速跳上了栏杆,冲烈风喵喵叫,烈风闻声靠近,伸着大脑袋一直蹭着小白,差点一脑袋将小白蹭掉下去。

大家看着这景象都笑了,魏修看着小白的毛色,微感诧异,就问了薄夏。薄夏就又讲了一遍以及丫鬟们的染色举动。

薄夏轻叹,“每一只猫猫都有其独到之处,但有人喜欢狸猫,有人喜欢三花,有人却喜欢纯色的。

可动物界中的定义又不一样,所以不过都是些自我的主观感受而已。

我喜欢它,希望它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想干嘛就干嘛。想躺着就躺着半天不动,想去玩就让它不被其他猫欺负,不让它饿了,渴着,带它来看望伙伴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