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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夫Omega是小昏君 洒出 1054 字 2个月前

此时遇到肖似自己的年轻人,萧鸿峥心中触景生情,念想不由得回到往日。

如果他的孩子没有死,一切都没有发生该多好。可他的妻儿,现在躺在冷冰冰的骨灰盒里,留下他自己独活。

他看着秦鼎竺,目光不由得落在对方卷起衣袖的手臂上。在腕骨下方,有一点并不明显,很容易忽视的红痕。

萧鸿峥眯了下眼,没有声张。

在项目会开完后,他让助理带秦鼎竺来到休息室。说了些关于工作的话,随后闲聊似的谈起,我看你手腕上有些发红,是不是刚才磕碰到哪里了。

秦鼎竺抬起手看去,用另一只手指腹抹过,那红痕仍旧存在,“这是我的胎记。”

萧鸿峥貌似奇怪地问,“你的胎记没有消失?我听医生说,像是你这种胎记,出生不久就会自己不见。”

“萧叔叔,您说的应该是大多数情况,我在有记忆后,胎记就一直存在。不过,现在也变浅了很多。”

秦鼎竺回答完,萧鸿峥默默地点点头,若有所思地赞同说,“确实,每个人都不同。”

半个小时后,休息室只剩下萧鸿峥,方总大步踏进来,不见外地坐在他对面,“我看你对小秦很是上心呐,放在以前,哪个年轻人能被萧总这么赏识。”

萧鸿峥放下手中的茶杯,半晌一抬眼沉思着道,“如果我想收他为义子,你觉得如何。”

“义子?”方总嘴角放下,面容严肃起来,“自然是可以,但你确定要这么做?不说你那个外甥,怕是整个京都都会翻天。”

萧鸿峥没有后代,只有一个不亲近且不学无术的外甥,偌大的萧家,他一手撑起来的家业,如果落到对方手里,怕是会毁得彻底,他不甘心。

有钱人收义子并不少见,但对于萧鸿峥来说,相当于告诉别人,那是他选择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