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一听见‘月贷’二字,牙便先酸了几分。先前谢掌柜铺子被官府查封以后,一家人才从街坊的议论中得知,原来谢掌柜当初买这铺子,只付了三成现银,余下的都是按月向抵当所交月贷。
如今谢掌柜潜逃
,牙行当即把这事报给了官府,官府出面封了铺子。
按规矩,若三个月不缴月贷,牙行便会将铺子重新挂牌售卖。卖得的银钱,先偿还谢掌柜欠下的借款,剩下的给其妻儿;新买家要么接着按月交贷,要么一次性跟牙行结清。
可这一切的前提,是铺子能顺利卖出。若是牵扯了别的官司,售卖便要拖延,期间的月贷还得按契书里的利息累加,拖得越久,利钱越高。
林森还听过传闻,有人就是因这般拖下去入不敷出,最后房产被封,退回来的银钱连欠款都不够还,落得个人财两空的境地。
何况有谢大羊肉馆这前车之鉴在,林森本就不愿碰月贷,只想着稳扎稳打,一步一步来。
可转念一想,手里这六百贯,又能买着什么好铺子?他们如今经营的这处铺子,当初是捡了个便宜才到手,若是放到现在正常售卖,少说也得三百六十贯。
六百贯顶天了,也就能买个门面两间的小铺子,还得费时重新装潢、搬家,连人脉都要从头打理。
这般折腾下来,与眼下的境况又有什么差别?
林森这么一想,又觉得自家赚钱能力不俗,一月四百余贯的收入,稍稍花点钱贷款……好像也不是不行?
那问题又回到了最开始。
林森左右脑搏击,想了片刻便觉得脑壳疼得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