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就知道,他们绝不是宋国朝廷送来的间人,而是一个书院的同窗志同道合,要深入敌穴,以身做饵。
虽说想笑,但陈公子倒也有几分敬佩,这几个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却还敢前往阮地,而不是缩在壳中掩耳盗铃,就凭这个,已然胜过朝廷诸公许多。
陈公子嚼着果脯,又听他们说:“阮地所凭借的不过是奇淫技巧,重工轻文,儒家学说嗤之以鼻,但又未用法家,自有体统,听说阮地的律法足有数万字,律法如此严苛,百姓既然不曾闹起来吗?”
“以卑告尊,也不必打板子,如此一来,岂不是诉讼成风?官员如何忙得过来?”
“倘若不打原告,如何能震慑原告不诬告?”
这下陈公子不嚼果脯了,他竟然真听出了几分兴味!
刑律查案,多是冤假错案,证据难得,人人撒谎,倘若不以暴力震慑,那么连口供都不能当真。
无头公案多了去了,便是青天老爷,也不能保证自己手里没有清白的人命。
为了提防原告诬告,通常是不分原因,先将原告和被告一起打了再说,成本太高,一般不是生死大仇,原告轻易不会上公堂,确实降低的诬告的概率。
但——原告中总有体弱的,便会出现查实案件后,原告和被告都一命呜呼的情况。
陈公子对阮地的了解不多,对刑法更是只知皮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