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只是理想的军队,李晖知道自己的军队做不到,要急行军,需要的不止是将领愿意和士兵同吃同住同进退,更需要士兵的素质,只要一个士兵慢下去,他周围的人也会慢,拖累整个队伍的进程。
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了,霍去病还是武人的标杆——他能在人生地不熟的草原上,在敌人的地盘上进行闪电战,他的士兵完全听从他的号令,如臂使指。
但凡士兵有一丝一毫的滞怔,闪电战就无法成功。
只有武人知道这是多么艰难的事!直到如今,除了李靖在实力数倍于敌人时试过,且在战后卧病不起外,再没人敢用这样的方法了,做不到就是做不到,把命豁出去都做不到。
“听说……阮地的兵都会读书认字……”亲兵在一旁小声说。
李晖面无表情,他握着佩挂在腰间的刀柄,看着杀气四溢,实则心中发凉。
他是一个将领,他打过仗,他不笨,让一个小兵都能读书识字,不仅是对国力的炫耀,更是对治理能力的炫耀,士兵是什么?他们是凶器,他们是刀,任何一个将军或皇帝都知道,刀只要好用就行,刀不需要自己的思想。
否则,谁知道这把刀什么时候会对准自己呢?
所以将领们也不用读太多书,认得一些字,兵书看上几本就行,不要让皇帝忌惮他们。
而阮地竟敢让小兵都读书识字,这是何等的自傲。
何等笃定这些小兵不会造反?
李晖扪心自问,他做不到,士兵都是壮年男丁,虽然上位者们把他们当人畜,但他们毕竟不是真的畜生,一旦他们读书认字,窥见了一点世间真理,他们还会甘愿为刀吗?他们的野心不会被激发吗?
天下大乱的时候,文人们都得退居二线,真正搅弄风云的都是武人!
这世间,暴力才是最大的真理。
难道……汉人的天命,这次落到了一个小女子身上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