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悉拿了一根鹅羽笔在手,铺开纸张开始照着梅洛勋爵的设计描起来,他挑了一款不那么花哨的,因为这样比较好辨认,毕竟他是为了打广告,而不是为了卖弄书法。
刚开始确实写不好,因为他很久没写过拉丁文了,鹅羽笔太轻,用得也不那么顺手,而且本地产的纸张并不那么平滑,写起来也磕磕绊绊的。
几遍之后,便渐渐好看了起来。闵悉便开始学着写艺术体,这并不容易,毕竟也是书法,不可能是写几遍就可以学会的。
云霁安静地画着画,听着一旁传来沙沙的声响,那是闵悉练字的声音,他也不去看,刚学字的人写得肯定不好看,他不看,就不会给闵悉压力。
过了一阵,他觉得有必要提醒闵悉去休息,便扭过头去:“九弟,先不练了,去休息一下吧。”
闵悉看了看最新一次写的,有两三个字母似乎已经掌握了精髓,看来要不了多久就可以练好了,便放下笔,打了个哈欠:“好,我去睡一觉,下次再练。”
闵悉走到床边直接躺下了,云霁这才扭头去看闵悉的练字成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了一跳。
他以为闵悉从未写过拂朗机字,笔触肯定会很生疏,然而出乎他的意料,闵悉的拂朗机字比自己写的还要流畅圆润,除了一开始那几行写得略生疏之外,后面的是越来越圆润流畅,根本就不像个生手写的,并且后面的艺术体已经颇有几分水平了。他真的从未写过拂朗机文吗?
他回头去看闵悉,对方已经闭上眼睛睡着了,云霁到嘴边的话只好咽回去,等他睡醒了再说。
等闵悉睡醒时,云霁还在画他的画,麻姑献寿的线条都快勾勒完了,他画画用的是自己最擅长的毛笔。那笔就是他们自己制作的兔毫笔,一开始这笔是不太好用,云霁又调整了好多回,现在已经能用了,当然远比不上工匠制作的毛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