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霁不习惯写硬笔,除了楼下记账用鹅羽笔,画画写拂朗机字,他都是用毛笔完成的。

毛笔有一个不足之处,就是用久了会秃,闵悉又帮他从市场和衣料店里收集来了几张兔皮,准备再制作几杆毛笔。

闵悉伸了个舒服的懒腰:“七哥,你又没睡?”

云霁回头看着他:“没有,没觉得困。你醒了?我看你写的拂朗机字,比我还写得好。”

闵悉露出夸张的表情:“是吗?我是第一次写,就照着勋爵给的样本描的。”

云霁点头:“是真的,第一次写,手很稳,笔触也很圆润,大小也很均匀,不像是第一次书写的人。”

“我以前从没学过拂朗机字,只会说。”闵悉只好撒谎,他仔细看着云霁的脸,他不会觉得自己写得比他好而嫉妒吧。

不过云霁并没有任何嫉妒的表情,而是说:“我就说九弟你有天赋,没能入塾读书真是天大的损失,如若能早早启蒙读书,必定会是经世之才。”

闵悉尴尬了,自己也没那个经天纬地的才干啊,忙摆手:“七哥你可别抬举我了,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云霁摇头:“不,你不知道。”他眼中不无遗憾。

闵悉走到他身边,看着宣纸上的画,线条基本描完了:“七哥,接下来是不是就要上色了?”

云霁点头:“是的。”

“上次男爵给的颜料还有一些吧,不够我们再去买点。不过这笔是得重新制作几支了,我帮你做吧。”闵悉成功转移了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