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隔壁村子里的事儿了,他一次打猎受伤,在隔壁村的村外歇脚,石美兰路过,给他分了一碗水。

水清冽甘甜,人明媚恣意,但他不太好看,浑身尘土,沾着血滚的满身泥沙。

她大概已经不记得了,那些发生在很久很久很久之前的故事,只有动心者才会记得,而她,收起碗,就奔赴去她自己的故事去了。

他想追上去,可是低头看一看自己脚上的泥泞,窘迫的裤子补丁,想一想他家里的小侄女,算一算他哥欠下的债,他就追不上去了。

那些东西太沉了,把他压下去,压下去,压下去,压在土里,他只能远远地看着那一抹红色越飘越远。

再后来,隔壁村的姑娘嫁过来,穿着一身红嫁衣,风吹起来她的盖头,他看见一张比朝霞更灿烂的脸,站在她身边的,是村长的儿子,读过书,会写诗,温文尔雅,身上的西装格外刺眼。

而那时候的他依旧很狼狈,男人没钱,骨头都是软的,头也抬不起来,那顿饭他没有吃多久,人在最热闹的时候离开,胃里一直沉甸甸的疼。就算是很久很久之后,他也不肯去回想那种热闹。

他跟她是毫无交集的,直到后来,他在树林里救下了李建业。

一顿酒,换来了一门好亲事。

当时李建业说这些的时候,他脑子里有一点恍惚,深压在心底里那些不能见光的念头突然冒出来,撺掇他答应。

他这辈子跟她做不成夫妻,但能有共同的血脉,也是好的。

但谁能想到,李建业居然——

远处的最后一丝夕阳已经落下,手中的刀无意识的砍在脊骨上,位置不对,震的胡成军手麻了一瞬,他猛然回过神来。

人一醒过来,那些过去的事情也就如同夕阳一样,一起坠到山的那边,追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