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这么快就学有所成,这可真是太好了”
“阿梨,从我回来开始,这话你就说了不下十遍。不过一场清谈会而已,又不是考中了功名。”
简言之失笑,把唠唠叨叨变啰嗦的小哥儿抓过来,按在桌前教他写字。
沈忆梨软软的发丝就抵在他下颌上,偶尔动一动,痒得人心猿意马。
“能去赴清谈会已经很了不起啦,整个书院只去了你和阿庭哥两个人,我为你们高兴嘛。”
沈忆梨嘴角翘的老高,一双耳朵尖也红的发亮,乖乖缩在简言之怀里学写小黄文,真真是可爱极了。
逐渐露出真面目的简某人对此甘之如饴,眼眸一眯,俯身贴近小哥儿耳廓:“那从今天开始我教你写拉丁文,好不好?这样你要是想写点什么给我,就不怕被人发现了。”
沈忆梨怀疑简言之说话时是不是拿唇瓣咬了他的耳垂,整个脖颈都酥酥麻麻的,让他腰背有些发软。
“那、那不学这个了吗?我才练了一天字,半途而废不好吧?”
“你字其实写得挺好,就是手腕力不够,只要多加练习就没问题。学门新的文字不好吗?别人看不懂,你想写什么就能写什么。”
沈忆梨实在是太老实了,简言之昨晚教他写的字,十个里有八个都简单好认。
分明组合在一起小哥儿全能读懂,可还是一字不差的给临摹了下来。
所以简言之在看过那封‘作业’后果断选择了放弃循序渐进,现在、立刻、马上就想教他学写拉丁文。
想想小哥儿顶着通红的脸颊认真抄写违禁读物、边抄还边大声朗读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