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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宴宁喝过酒,上辈子喝过,这辈子也喝过。

上辈子喝得种类比较多,各种度数的酒都喝过,他对酒不感兴趣,大多都是应酬时不得不喝。

这辈子因身份之故没人灌他酒,他直到满十八岁时才喝第一口酒,喝得还是是果酒,味道要清淡不少。萧宴宁觉得不错,偶然在王府招待几位兄长时也是用各种果酒,因为这,他还被慎王讽刺了一顿,说来他府上喝的酒和喝水没什么区别。

西境苦寒,冬长春短,天寒地冻时人们喜欢喝烈酒暖身。

西境的刀子酒比京城的桃花酒纯度要烈,沾入嘴唇全是辛辣刺激的味道,呛得厉害。

三杯酒被萧宴宁面无表情得一口闷下,不少将领都在那里拍桌子叫好。

杜言撇了萧宴宁一眼,心道他生平就看走眼两次,一次在安王身上,当时见安王那模样,他不但没把人放在心上,隐隐还有点不屑。安王那过于秀气的脸庞根本不能让人信服,结果安王在战场上杀敌就跟拿着菜刀砍西瓜一样。

一次就是眼前这次,看那福王一副矜贵样,看人时都眼高于顶,还以为他不会喝将士敬得酒呢。

结果,人家不但喝了,还喝得特别爽快。

边境的将士最喜欢爽快的人,尤其是在酒桌上痛快的人,甭管是不是小白脸的长相,只要能喝就能迅速和将士们拉近关系。

三杯刀子酒下肚,萧宴宁白皙的脸颊上泛起红晕,眼睛都变得迷离起来。

他拿着杯子朝众人嘿嘿一笑,乖巧中带了几分傻气,然后不等众人反应过来,他身体一晃砰得一下子醉倒在桌子上。

帐内的气氛一下子寂静下来,将士们的叫好声跟谁用手掐住了脖子,紧绷的很。

杜言没想到自己第三次走眼来的这么快,原以为是个能喝的,结果只有表象。

砚喜一看这情况惊道:“王爷没喝过这么烈的酒,怕是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