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映雪不可置信的看着那个疼爱她的父亲。
平日里连半根手指头都舍不得碰一下,可是现在居然为了根破毛笔打她?
林轻君笑了,她不知这毛笔的来历,可是林致知道啊,而且,还正因为这支毛笔,他才收了个得意的门生。
这毛笔不是别个的,正是林映雪带过来的让他强娶她那个萧公子萧原的。
他是寒门学子,所用的纸笔都是他们一个月的开销,他为了节省开销,便先是在沙盘里书写,等到熟练之后才在纸上写,那毛边纸写了一层又一层,都舍不得扔掉,节俭程度可见一斑。
还有那毛笔,他用到了上头的毛都秃了也舍不得换,若不是那笔断了,他是万万不想扔的,没了这笔,他如同吃饭进没了筷子习武之人没了称手的兵器一般。
可他也是个聪明的,竟想到砍了竹子做笔杆,去打了野兔拔了毛做笔尖,如此,一根自制的独有的毛笔便出来了,他便是用了这笔,一路过关斩将上得京城而来,也正是因为为有了这笔,才入了林致的眼。
当众学子身着绫罗绸缎,用着名工名匠做的纸笔时,他那一袭洗得发白的棉衫和那破烂的毛笔,便显得尤为突出抢眼。
虽然后头他有银子了,可以置办一身像样的行头了,可是那支“破笔”却依旧带在身上,形影不离,这已然成了他的标志。
尤记得上一世的时候,他将这笔一路带进了翰林院,她欣赏他的不忘根本,还特地熬了几个通宵,给这支笔绣了个翠竹绣笔囊装着。
往事历历在目,她也没想到,上一世的这笔,今日居然又在这里给了萧原和林映雪一刀了,真真是讽刺啊。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林映雪目瞪口呆,不敢相信这是萧原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