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家里都不敢和沈庭这么说话。
“还行吧,他也经常和我吵架的。”程书宜走到窗前。
楼下四个孩子已经买到糖葫芦,正在盛京一味大门口前的河岸边拣石头往河里丢。
程书宜喊道:“昌哥儿、砚哥儿,带弟弟妹妹上来,我有礼物给你们。”
吃这顿饭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她两个干儿子庆祝升舍一事。
她自然准备了礼物。
四个孩子把手里的石头全都抛到水里,回头往楼上跑。
但只有昌哥儿和砚哥儿上了二楼。
“干娘,如期如许在楼下陪王爷玩去了。”沈怀昌懂事道。
“那就不管他们。”
程书宜从身后拿出两个长型小盒子,一人一个,“这是干娘送给你们的升舍礼物,拿着。”
两个孩子高兴地给她行了个礼,然后才接过东西。
“谢谢干娘!”
盒子打开,里面是外观一样的两只毛笔。
但细节有所区别。
“这两支笔看着差不多,但昌哥儿这支笔头用的是羊毫,砚哥儿这支笔头用的是狼毫。”
程书宜特别解释一句,省的以后产生什么误会。
“羊毫笔质柔软,写出来的字笔画丰满、婉转圆润,更适合昌哥儿。”
“砚哥儿日常有习武,狼毫笔质硬,适合腕力强的人。”
“妹妹有心了。”
沈周氏看着盒子里的笔,一眼便知其贵重。
她受宠若惊,“这笔杆通体洁白柔润,是玉的吧?还有笔顶上的珍珠,这太贵重了!”
程书宜解释说:“不是玉的,是仿象牙工艺。”
“象牙!”沈周氏愈加震惊:“可是那古籍中长鼻扇耳的巨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