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侠打量着地上的年轻人。

金发,年龄在23到26岁间,有不明显的亚裔特征,从穿旧却整洁的衣服和鞋来看是个节俭的人。被雨淋湿的宽大外套下显露出肌肉的轮廓,与他并不起眼的身形放在一起,尤为让人在意。

他的长相符合大多数人的审美,湿漉漉的金发拧成几缕,贴在他的面颊上,遮住了他大半张脸,雨水顺着他柔和的下颌线滑落。他抬起头,一双倒映着夜色的蓝眼睛就这么警惕地望了过来。

虽然看起来像个随处可见的金发年轻人,但他的发根是黑色的,也就意味着他有隐藏自己发色的必要。

当然区区染个发不至于引起哥谭骑士的注意,在哥谭你想染什么颜色都行,只要不是绿色,那个只有在需要让你的老板突发心脏病去世的时候才会用到;蝙蝠侠注意的是,从他抓到小丑、把小丑塞进阿卡姆再回来,这个据说濒死的年轻人就变得完好无损,整个过程不超过十分钟。

小丑夸张地说他敲碎了年轻人的颅骨,但蝙蝠侠来的时候,这个年轻人身上的最后一道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

他今晚还有其他事要做,比如调查附近的一家医院,他本想尽快把这个年轻人送过去,也作为他自己身份的掩护——但现在看来不用了。

他走近那个年轻人,压低声音,只开了20的喉癌美声效果,而且他没穿制服,看起来就像个普通的路人:“我弄丢了钱包,到处找的时候发现了你。你的腿受伤了吗?”

他不动声色地把撑开的伞挪到了那个年轻人的头顶。

赛里斯眨了眨眼。

他看着眼前的陌生男人——一个长相平平无奇、放在人堆里不等看第二眼就会彻底忘记的角色。对方体格健壮,一看就不是好惹的角色,偏偏特地撑伞为他挡了雨。

赛里斯在哥谭过了近二十年,从没见过纯粹的好心人,首先排除这人是他未曾谋面的亲爹,那么真相只有一个了,他要么遇到了下班回家的义警,要么遇到了准备噶他腰子的反派。看起来像个好心人,他想,这人礼貌地跟他保持了距离,对他有利可图的反派这时候已经该在嘘寒问暖了。